法律有明文规定这是谁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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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3 2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输入你的问题病人患有恶性脑肿瘤,挂号某医院神经外科,住院后,先做了脑脊液引流手术,引流管在脑部留了12天,咨询其他医院的教授后,教授说引流管最多放8天,此为极限时间,放久了最怕感染了,而且一旦感染,很有可能致命。现在情况是:病人高烧不断,此为教授所说感染前兆,请问如果病人情况再度恶化,是谁的过失?谁该负责呢?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吗?还望律师不吝赐教,情况紧急,在此先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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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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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3 2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人是否还在住院治疗?根据您的描述,病人出现高烧症状,并不能够证明与感染有关,在目前的情况下,还不可能推定医院存在任何过错,所以建议你将病例资料收集好,关注病程进展,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律师联系,从而依法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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