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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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4 02: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8年我们家在察县买的地皮355平方米,盖了一间房屋64平方米。之后一直借给舅舅家住,一分钱没有给过。2013年口头协议房子卖给他们6万元,等房屋征收时两家各一半。可是房子手续过户给他们之后,就不承认了,说他们已经是户主,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不想给钱我们一分都拿不上,最多给6万元。我们本来想私下解决,2015年一月初两家商议给我们家10万元。一月中旬再去说给我们6万元,还有当初建的房屋64平米如果征收这部分钱归我们,其他地皮类他们全要。一月底去他们就直接又耍赖,说最多给6万。请问1、我们怎么能挽回经济损失?2、我们能否把房屋要回来,他们到现在一直没有履行任何义务,一分钱也没有给。3、我们能否将1998年到2013年没有过户给他们时的房屋租金手回来?(没有签订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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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4 02: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这些问题很复杂,建议当面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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