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爱人去世后别人用我的房产证抵押借款,不知情的情况下,吗?这笔款我可以不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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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3-8 14: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问题不那么简单,主要看放款的那一方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别人背着你拿你的房产证去办抵押贷款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接受抵押的那一方,最起码应该核对房产证标明的房产所有人与借款人是否一致,或者让对方出具你的委托书,如果他没有尽到这个义务,那他就不是善意第三人,你有权利不归还贷款。但是,如果放款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他已经尽到了核查业务,虽然被蒙蔽,但他没有渠道也没有能力进一步掌握准确信息,那他就是“善意第三人”,你必须归还贷款。而你和那位借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属于另外一个案件了,你也可以同时起诉他追讨借款。放款方被认定“善意第三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毕竟房产抵押贷款是有严格审查程序的,如果借款的那个人伪造了一些你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那放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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