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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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6-1 21: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案:C 按净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转出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之规定,购买的设备如果用于应税项目或同时用于应税项目及免税项目的,均可以抵扣进行税额,且无进项税额抵扣的数额限制。 目前并无有关留抵期限的规定,亦没有申请退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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