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2011年12月21日下午两点左右,本街一名女同志到我家店里买鱼,是老顾客她说:这次要的多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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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8-19 18: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首先损害层次分为轻伤,重伤,致死,如果轻伤是属于治安管理的,不构成刑事犯罪。并且构成这条罪名还要满足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如果只是想让对方感到肉体的疼痛和轻微的神经刺激,那是不能认定为故意的。是不能构成刑事犯罪的。2.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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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19 18: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属于正当防卫,你们一定要坚持找到证人,是他们伤害你们在先,你们对进行的伤害发起反抗,并保护自己身体及财产不受损害,他们主动到你处闹事。在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的时候,你被迫的反抗和自卫是正常的。一定要找到证人帮你作证,街坊邻居都可以,顾客也可以。后面来了鉴定说他们受伤了,那又有什么证据是可以说明是当天冲突造成的,当天时候冲突,但并不一定就会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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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19 18: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什么事啊·你认为派出所闲的没事了·起诉你们·你们被人坑了·赤裸裸的·陪他钱·然后找几个社会上的人·打断他的腿·欠收拾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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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19 18: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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