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速得分期的手机分期款项已超过年利率,已还11000剩余的能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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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3 11: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本人在2017.7.17广州中华广场买一台苹果7分期的。分期的公司是广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商铺的业务员告知我分24期0首付。每期还543元,合同上写每月17号扣款但某次意外我将钱存慢了,但过了7天才告知我,7天里无任何短信提醒,这就算了。问题是合同上没有注明分24期每期利息是多少,就只写了543元。后来算了下他们年利率已经超过国家法定的36%,手机收据本金是6788。但我已经还了21期11403元,我可以起诉他们吗?我也不指望能不能拿回多出的钱,我只求剩余2期结清处理。我也打电话给客服问543元包含什么内容却一直不说。是否存在欺瞒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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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利息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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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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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本金和合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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