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产假最后几天接到公司行政电话通知说我的劳动合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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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3-1-23 11: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是产假最后几天接到公司行政电话通知说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予续签,叫我不用回公司上班了。我叫同事按照办理失业保险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版本打印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行政盖章,行政经过老板同意后盖章了,之后我向公司提出支付我双倍经济赔偿金。公司在相隔两天后派人送了一份《撤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决定》文件到我家里,并在我阅读时偷拍了照片,文件的大概意思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员工本人起草,且尚在哺乳期,属于无效证明,现予撤销,延续员工的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并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公司就是不想支付我经济赔偿金,给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用这个文件来撤销,让我回去上班,但是我已决定不回去上班了,请问这份文件能撤销之前那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法律效力吗?我拒绝回去上班还能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吗?现公司存在几个问题:1:我是2017年11月24日开始入职,公司给我签的合同是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试用期没有和我签订合同。2:我从1月9日开始休产假,5月8日结束,1月底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了。3:公司在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一个月,是在产假快结束的最后几天。综合上述问题请问,如果我要求公司支付我赔偿金,公司是需要怎样赔偿我?备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日期是5月8日,公司撤销文件日期是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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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撤销文件日期是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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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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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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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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