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级市署名为征收改造指挥部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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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0-19 08: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在政府未作出征收决定前,对方案不服可以直接向指挥部提出意见,指挥部应参考意见并予以修改;这个方案本身是没法提起行政复议的,只可以对征收决定提出2、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工作的主体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指挥部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如果是对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再60天内向市一级的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像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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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0-19 08: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政府的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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