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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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7-10-15 18: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区别的。 一般纳税人只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器设备等(且该设备购进时未抵扣过进项并提前向税务局专管员审批),才能按照4%开普通发票再减半,其他为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品(如作为低耗品的工具)只能按17%的税率开票。 4%再减半和直接减按2%计税的结果一样,但过程不一样。4%是开发票时税率只能选4%(系统中没有2%的税率可选),减征的50%在填纳税申报表时填在申报表主表第23栏(应纳税减征额)处(23栏正常情况下是灰色不可用,审批后由专管员修改系统才能填,申请后一年有效)。会计处理多出一笔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减按2%是开发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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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15 18: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2%不一样。比如你出售100元的物品,销项税=100/(1+4%)*2%,和纯粹的2%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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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15 18: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4%减半征收与 按2%征收计算的税额会有点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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