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伤势严重.属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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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8-23 22: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为你老婆有这样的弟弟表示深深的遗憾。现在回答你的问题,力求详细:1、不论伤者是轻伤还是重伤或者死亡,就算你们不报案,公安机关知道了也会立案侦查,因为这是公诉案件,但前提是公安机关知情。不论他们如何得知,就算你们表示不追究,还是要立案的;2、从你的描述看来,你妻弟应该没有杀人的故意,他可能只是醉酒了,发酒疯,但是应该没有打死自己父亲的故意,只是想打人而已,所以,如果公安机关立案的话,可能会以 故意伤害罪追究,如果你岳父重伤或者死亡,只能算是加重情节,但是罪名还是故意伤害。3、如果公安机关得知有此事,会先立案侦查,会对行凶者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者刑事拘留之类的,查清楚之后会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最后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就是开庭审理,判决。4、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你岳父就算不死也可能构成重伤,那么打人者可能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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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23 22: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罪你既然知道这件事情,按法律的角度来说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这个是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一般会在10年左右吧,假如最后伤者死亡,则为故意伤害致死,刑期应该会更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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