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什么总袒护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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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1-1-26 03: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曾是一个快乐的父亲,家有一儿一女,像大多数父亲一样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虽然会累但是快乐却时时相伴。2012年11月18日,一个噩梦打破了我们原本幸福的生活,让我至今想起来都痛不欲生。就在只有40几秒的时间内,(共对我儿随行五人行凶,其中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我儿子就永远离我而去了。是两个差四个月就18周岁的残暴少年(郎小猛和祁爱斌),想与我儿等人随行的女孩搭讪,祁爱斌用电动车后视镜砸向我儿等人,我儿等人见状绕开他们(以为他们喝醉了,不想招惹是非,所以没有理会,径直向绿晶宾馆附近走去)随即郎某又到绿晶宾馆附近遇到我儿等人,故意从我儿等人中间硬闯过去,还用难听话故意挑衅,我儿等人问他们“想干什么呢”郎某没有回答就直接用长达14.5cm的折叠刀连刺我儿心脏数刀,祁爱斌刺我儿背部一刀,致使我儿当场死亡。一年多来,我的日子是怎样过的,只有悲痛无泪的妻子知道,我们家的日子是怎样过的,左邻右舍都清楚,我年仅20岁的儿子夜夜来到我的梦中,血泪两行,说不要让他们杀我,我想回家。每次从梦中惊醒,我都恨不得让那些人血债血偿!
  【迎来了让我更痛心的判决】

  但是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始终坚信党和国家会给出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尽管我有太多痛恨,依然忍耐着等待那个所谓 “公正”的判决。经过一次开庭审理和一次调解,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郎小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谁能保证能坐足15年的牢),赔偿被害人3万余元,(应是故意杀人)二、被告人祁爱斌犯寻衅滋事罪(我儿背后一刀是他捅的,应该还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样的判决如五雷轰顶,我和妻子瘫坐在宣判厅的地上,承受了太多打击的妻子难过的昏了过去,我已经不知道我和妻子是怎样在亲友的帮助下,回到家里的,我只知道,我的心像被捅了两刀,疼得厉害,脑子里满是血淋淋的哭着的儿子,到底我要怎么做才能替儿子讨回公道?!!
  【递交抗诉书】
  2013年8月16日我怀着愤恨的心情,带着抗诉申请书到晋城检察院要求抗诉,我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哭述我抗诉的理由,他们却轻描淡写的对我说:“小孩儿打架,哪有那么严重”。他们难道就不能理解,是农民的我, 50多岁的我,是多么需要儿子呀,儿子是我下半生的依靠呀,我失去的是我抚育了20年的亲儿子呀!痛心无比的我托着更加沉重的身体走出了检察院,我越来越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为儿子讨回公道,也不知道去哪才能为儿子讨回公道?!!
  【来回奔波,终于劳有所获】
  2013年9月5日,我乘坐晚上23:12的火车到太原,到省检察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询问情况,他们告诉我案子还没到高院,9月6日下午,我回家了,为了安抚80高龄的老母亲。2013年10月7日,我乘坐同样时间同一车次的火车再次去往太原,10月8日早上到达太原,我来到省高院送材料,想找法官再问问情况,法官有事不在,工作人员看了我的抗诉书认为确实有疑点,就叫来一个他们的领导,领导看了以后,也觉得有疑点,就告诉我说,回到晋城市检察院要求复议,我走出省检察院的大门,一年来冰冷的心里突然有些暖暖的,觉得世上还是好人多,我的坚持会有回报的。2013年10月9日,我到晋城市检察院递交抗诉复议申请书,他们问我,谁让写这个的,我说到了省检察院,有人让我写的。他们随即打电话确认,省高院告诉他们确实有这么一回事,还是一个什么处长接待的。随后我等了一会儿,就有人下来告诉我说,已经提起了抗诉,是未检处没有通知他们,还说,在调解不成时,就已经提起了抗诉,但我们为什么收到了不予抗诉的答复书?我怎么都想不明白,10月14日我到晋城市法院拿抗诉副本,冯沁峥法官说没有副本,只告诉我确实抗诉了。我认为就这样抗诉成功了,案子就会重审,就会还儿子一个公道,心里总算有了些安慰,于是我就一直在等待高院的开庭审理。我选择相信高院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又是晴天霹雳,这是人命呀,是儿戏吗?!!】
  2014年1月23日,我们委托的律师打来电话说,省检察院撤回抗诉了,我一下子就懵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省检察院认为有疑点让我写的抗诉申请复议书,为什么现在又撤回了抗诉,这是一条人命,他们当作儿戏吗?失去儿子的伤害还不够吗,非得这么折腾我们吗?!!)2014年1月26日。我和妻子乘坐晚上11点多的火车再次来到太原,第二天早上迎着瑟瑟寒风早早来到了省检察院,等到8点多,工作人员上了班,我问为什么撤回抗诉,他们却告诉了我一个可笑的理由,他们说因为被告是未成年人。因为是未成年人就能将故意杀人改为故意伤害?!!这是法律规定的吗?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就能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吗?我儿子也才20岁呀,我走出检察院的大门,心里像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很沉重,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法律,我还敢相信什么?还能信什么?!!我来回奔波,就只是想为儿子讨回个公道,怎么就这么难?!!梦里还是会见到儿子,但他从来都没有对我笑过,我知道,他在怨恨我,我这么无能,这么长时间都没能为他讨回公道。可是,儿子,我能想的办法都想了,我没权没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呀!
  【好心人帮帮我,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将我儿的事情写下来,我觉得应该会有好心的人来帮助我,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这是当初的抗诉申请书:
  【一、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郎小猛持刀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定性错误,被告人郎小猛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我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构的发生,其侵害的法益是人的生命权,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侵害的法益是人的健康权。实践中对二者的区别要从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致命武器、致命力度及是否打击的是致命部位等方面认定。本案中,被告人郎小猛致被害人毕盛死亡的行为无论是从使用的凶器、捅刺的力度还是打击部位看均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定性为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
  首先,被告人郎小猛致被害人毕盛死亡使用的工具是长达14.5cm的折叠刀,其内心十分清楚使用如此长的管制刀具去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必然会发生被害人死亡的严重结果。
  其次,高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2012】85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显示:死者毕盛左胸部、左季肋部及左腰部之创口均为创腔深(两处进入胸腹腔),死者毕盛左胸部锁骨中线水平第6—7肋间之创口深达胸腔,进入心脏,致心包破裂及心脏破裂等足见被告人郎小猛的捅刺力度之大,反映出其作案时欲置毕盛于死地的主观心理。
  再次,根据高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2012】85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记载,被害人受伤部位位于左胸部、左季肋部和左腰部,均为人体重要脏器的分布位置,而致命伤就在左胸部锁骨中线水平第6—7肋之间;根据高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2012】0335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本案另一被害人王杰被郎小猛持刀捅刺的部位亦是在左腹部靠近心脏位置导致重伤结果。
  综上,被告人郎小猛行凶时已年满17周岁,其心智已基本健全,作为一个正常人其应当认识到自己手持瞬间能让人毙命的刀具,多次捅刺毕盛身体的要害部位并且创腔极深,主观上明显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残忍手段,理应按故意杀人罪给予严惩。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定性是完全错误的,作为被害人毕盛的父母,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二、一审判决判定被害人对案件的引发和激化负有一定责任,纯属黑白不分、是非颠倒,分明是在为郎小猛逃避重刑寻找借口
  本案的起因是被告人祁爱斌想搭讪同被害人一起的女孩,并用郎小猛电动车的反光镜砸向被害人进行挑衅。郎小猛担心祁爱斌在打架中吃亏,其返回来就是帮助祁爱斌共同殴打本案受害人的。以下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可以证实。
  李琰杰证言:
  “我们到了绿晶宾馆后,就从绿晶宾馆方向走来一群年轻人,祁爱斌指着那群人中间的一个女孩跟我们说他看上了那个闺女了,过去把她拽过来,并对郎小猛说你给我一个东西,他说要揍他们呢……”。
  “当天晚上祁爱斌在绿晶宾馆西山墙站着准备和人打架,我和郎小猛返回去找祁爱斌,怕他打架吃亏,我在前郎小猛在后,我们走过去和对方相遇时,郎小猛问对方一个男的看什么呢?对方就问他想干什么呢,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就走到了一起,期间我见郎小猛从裤口袋里把刀拿出来,藏在屁股后,这时祁爱斌拿着刀也过来了,并抓住其中一个男的衣领,祁爱斌用刀指着对方问他们想干什么……”
  李杰证言:
  “从我们对面走过来的其中一个男的骂了我们以后,我们几个返回来了……”
  宋柳燕证言:
  “对方迎面走过我们后,对着我们说了一句难听话……”
  郎小猛供述:
  “这个时候我们看到绿晶宾馆门口站着几个男的,几个女的,祁爱斌和我们说,绿晶宾馆门口站的那两个女的,好像就是他刚才想找的那两个女的,这个时候,我骑得电动车后视镜掉在地上,祁爱斌就把我的后视镜拿上,他说要用这个砸对方,并且让我们走,我和李琰杰两个人就骑电动车朝巷子里面走,我们走了没有多远,怕祁爱斌吃亏,就把电动车停在巷子里面的小胡同口,我们就相跟着往巷子口走……”
  祁爱斌供述:
  “我拿倒车镜砸那伙人没有砸住,那伙人也没有反应,过了一会,他们就相跟着拐进巷子里面了,他们经过我身边后继续往南走了几米,这时,我看见郎猛和李琰杰步行着从巷子南边过来,李琰杰经过那伙人先和我站到了一起,郎猛是从那伙七八个人中间挤过去的,接着我就听见郎猛骂对方,对方那边也骂了,他们就互推了几下,对方几个人就围住他,我看见后就拿出刀走到他们跟前拽住其中一个人的衣领……”
  被害人及同伙在无辜被人挑衅、找茬的情况下与被告人理论,在产生冲突时遭到郎小猛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捅刺,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及多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一审法院认定被害人应对该案的引发和激化负有一定责任,明显是在偏袒被告一方,是在为他们开脱罪责。如此判决何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又何以让被害人亲属得到抚慰?
  综上,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不仅定性错误,而且在案件起因上认定错误,在被告人毫无悔罪的前提下仅判处凶手15年有期徒刑,我们坚决不服,故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抗诉,以维护法律的威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我有理有据,却为什么遭到这样反反复复的折腾,从2013年10月9日他们告诉我抗诉成功以后,直到2014年1月24日,我们带着得到的一点点安慰平静的过了3个多月,我一直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是冷不丁的当头一棒,还是让我清醒了,很多人告诉我说,“好刀要用在刀刃”上,是因为这段时间我都没有到省检察院走一趟,但是那个时候的我是真的相信会有公道的,我怎么会知道他们都是不可信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为我年仅20岁的儿子找回公道!!!我在网上看到的很多受害人家属获得了很多好心人的转发关注,从而引起了政府的关注,为受害人找回了公道,我也希望能够有好心人们为我转发一下,谢谢你们!

  


  时间都去哪儿了 - 王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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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3: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公正的,只要你在维权路上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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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3: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掩盖真相的云南省领导;己不正, 何以正人.多年来胆大忘为,官腐狼狈为奸,权大于法,知法犯法,上下勾结,把百姓一步步地往死路上推,以各种手段坑害市民,无法无天,作恶多端.鬼神共愤,百姓在流血,如今有多期恶性亊件在不断发生,他们曾也通过合理上诉,罪魁祸首是云南省领导的纵容之下.中华民族固然是世界上文化最悠久的民族,但时至今天,中华民族也是世界上最沒有自尊民族,我想任何一亇民族恐怕都没有中华民族堕落得如此之惨, 道德论理,都绝千古,德宏州领导;以腐为荣.以腐为业. 已成了全国[贪头堡].提倡社会要[和邪]. 毒品成交率世界之最. 艾滋病世界之最,地方政府已经不会讲真话旳部门,[共同作案]. 串案, 窝案,几十期上访案无人过问,腐败分子多是党政一把手,平民上诰层层锁,官方犯法路路通, 二十年的冤无人问,这次中央也曾反腐,不会象过去, 结果成了狗咬刺猬, 尽管汪汪乱叫却不下口,更不会咬自身,这万恶之源就是政府, 腐败造成百姓无法生存, 也许悲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人能够制止,而是在制造相同的悲剧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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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3: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二度受中国腐败体制的迫害,在1991年原籍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304号大伯[刘根勤]家[无子女]当地公安有私心,强行迁出,造成我无户籍无居住,后又造成工作无法申证,在无奈之下,流离失所到缅甸国, 二十年后今天也就是2009年8月在云南省德宏州的瑞丽市[中缅]边境在珠宝街租了一个鋪店经营珠宝,工商所的所长张福军拿去珠宝不开收据,有一次缅甸人在我店代卖珠宝,造成了我在缅被起诉判刑一年,缅财产冻结,又一次造成我无家可归,中国腐败频率之最。  
  我叫刘建群,男,58岁,是因为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员以权谋私,设计陷害,导致我在缅甸入狱一年,财产被冻结,如今一家人有家难归,无路可走,生活无着;多次向瑞丽,德宏以及云南有关部门进行合法信访,但瑞丽市有关部门相互勾结,反复推诿,不予解决,无奈之下,我只能依法到中央反映,要求给我全家人一条生路,要求严惩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贪腐公务人员,并还我一个公道!
  我在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珠宝街开了一个珠宝店,长期以来,一直诚信.守法经营,在当地拥有良好的信誉.有时候,当地工商人员,以质检的名义,不时从我店中拿走一些小挂件.小手镯之类的,也没开具任何单据.因为价值就在数百元到数千元,我们又长期在珠宝街工商所的辖区做生意,也一直听之任之,只要工商人员不刁难我们,和气生财就好.
  但沒想到,灾难很快就来了.2009年8月中旬,一位缅甸货主在我的玉石店寄售50颗翡翠,委托我妻汤成耀代卖.没想到,这50颗翡翠被瑞丽市珠宝街工商所所长张福军看上了,随后,他与人合谋,让人冒充客人来购买这批翡翠,翡翠卖出之后,那[客人]找张福军投诉,称其中有几颗是B货,随后张福军带着[客人]来到店里,强令我妻退钱,并将翡翠没收.实际上,张福军既没有将翡翠拿去鉴定,也没有将这批翡翠充公,而是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也没给我妻开具任何罚没收据.
  因为我妻是缅籍华侨,长期在瑞丽珠宝街做点小生意,又是不识字的妇女,在工商所长张福军的淫威之下,乖乖让他将翡翠拿了去.而旁边几个卖珠宝的同行,虽然看见,但因为害怕被工商所穿小鞋,敢怒不敢言,缅甸的货主听说以后,一定要看工商所的罚没收据,否则就认为是被我们私自吞没了,此后,我们多次到工商所讨要收据,但拿去50颗翡翠的工商所长张福军拒不承认此事.最终.货主在缅甸起诉我,缅甸司法部门将我判刑1年,又对我在缅甸的家庭财产进行了冻结,致使我们全家倾家荡产,有家难归.在我出狱之后,我一直向侨办,外办.瑞丽工商局.瑞丽市纪委.检察机关,以及德宏州.云南省有关部门反映,并提交了有关目击证人.证据.在此期间,瑞丽工商部门很紧张,为了隐瞒此事,工商部门花钱邀请了[云南法治报]驻德宏的杨记者[不知全名]是一个同情我的工商人员透露的,帮他们出谋划策.并利用杨记者在当地公检法以及其它政府部门的关系,前去协调.在杨记者的协调下,瑞丽等部门装模作样地做了调查,但无视我提供的证人和证据,依然对张福军大行包庇,最终认定张福军没有没收这批翡翠,而那个[云南法治报]的杨记者,因为收受了好处,不但为工商部门在纪委,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之间充当埍客,还亲自上阵,代表瑞丽工商部门,在网上以低俗,恶毒的言论对我进行诽谤和攻击,完全丧失了一个记者的职业道德.实际上.在瑞丽,工商所有关人员罚没物品不开收据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玉石珍珠挂件,木材家具,价值数十万元的月饼,都曾被他们以罚没的名义直接拿走,尤其是缅籍华人,他们深信沒有任何后台和背景的缅籍华人再怎么欺负都不敢反抗,多年来,吃拿卡要成了家常便饭.而缅籍华人因为还要在当地做生意讨生活,只有忍气呑声,被打掉牙齿自己咽下去,如果只是损失几十颗珠宝,或者几千元钱,我们也就当是喂猪.但因为工商所张福军不开罚没单据,导致我在缅甸入狱一年,家产至今冻结,有家难归,一家人生活无着,求告无门. 我恳求中央有关部门介入,查清那一批翡翠的去向,处分在当地;为所欲为的领导给政府部门形象抹黑的公职人员,严处[云南法治报]不讲职业道德的记者,并给我解决社会遗留问题.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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