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讨回公道?真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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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10: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冯继红,住河南省新郑市。2011年2月18日,我与新郑市豫凤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豫凤公司)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豫凤公司将位于北三十里铺的养鸡场的厂房及相关设备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当时豫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明军。我给陈明军说让他把有关问题处理完毕,我不愿多找麻烦,所以我买了以后一直没有进驻。
  郑新路两侧建设绿化生态廊道时,拆除了5幢厂房,当时陈明军和我都没有到现场测量。在现场测量时,由在场的左明伟(左明伟一直在养鸡场内以别人名义租了2亩地养猪)在拆迁登记册上签了名。左明伟与房产、设备没有任何关系,就因为他在登记册上签了名,现在的赔偿款就扎在了左明伟的名下。当我得知我的房被拆除,赔偿款被划到左明伟的名下时,感到非常吃惊,更感到莫名其妙。我找到郭店镇政府,提交了相关材料,包括该房产原来登记的房产证,经法院拍卖的法律文书,竞买人白学谦转让给豫凤公司的转让协议及清单,豫凤公司转让给我的协议及清单。经过与郭店镇政府负责该赔偿的领导沙镇长多次协商,最后该领导说让我找豫凤公司的法人代表人陈明军,叫陈明军给我出证明材料,就认可赔偿款给你。陈明军因涉嫌信用证诈骗被逮捕,关押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我又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陈明军,陈明军在会见笔录中已清楚地说明了24幢房卖给了我,并肯定了赔偿款应归我所有。我取齐了全部材料,找到了郭店镇政府,但郭店镇政府仍不给我支付赔偿款。我说:“你们再不给我就去找张副市长了”,沙镇长就说:“那你就去叫张副市长给你吧,看你算啥……”后来又说赔偿款已转入三十里铺村。我找到三十里铺村马支书,才知道这项赔偿款还在左明伟名下。
  我感到困惑的是:左明伟与该房产没有任何关系,赔偿款怎么会划到左明伟的名下?我的合法财产的赔偿款怎么就变成了左明伟的了?同时,我在三十里铺又看到了新郑市人民法院的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是要求将左明伟的37万多元钱划拨到新郑市人民法院,一份是将豫凤公司的13万元冻结。这两份法律文书所指的款项都是指向我5幢房的赔偿款。我不明白,我已将房产属于我的全部资料都提交给了郭店镇政府,怎么应该属于我的款项一直还在别人名下?
  9月10号在市领导的关心下,把郭店乡的沙镇长约到了新郑市信访局他们又看了我的财产流转资料原件,还有我聘请律师取得陈明军的证词。老沙竟然说:“他要的不是陈明军证词,是陈明军的委托书,还要陈明军盖上豫凤公司的章。广大公民们你们看看,这就是一个乡镇领导的法律水准,豫凤公司2011年就把这些房产卖给我了,他怎么有权给我出委托,还有他明知道陈明军现在在看守所关押,怎么盖章,难道说陈明军在看守所还会带章工作吗?
  希望看到帖子的朋友们、好心人,帮助我,还我一个公道。
  本人电话:1378354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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