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丈夫付首付 婚后妻子拿出积蓄全部付清 房产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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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丈夫刚刚结婚,婚前,丈夫购买了一套住房,付了首付,其余按揭,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婚后二个月,我想拿出我个人婚前的所有积蓄将余款全部付清,这样一来,从金额上看,购买这套住房我所付出的金额与我丈夫在婚前所付出的所有金额(首付+按揭)正好持平。我们没有做婚前财产公正,但是我所拿出的款额的的确确全部都是我个人婚前的收入积蓄,其中包括我的个人公积金帐户也支取出来了,而且结婚才两个月能有多少是婚后的共同财产。我不是不舍得拿出这笔钱,但我个人仍然有些后顾之忧,从经济上看购买这套房子的实际费用事实上是我和丈夫各出一半付清的,但是从法律上说因为是结婚之前我丈夫名义购买的,房产证是属他的名字,所以应该算是他的,说句实话,不是不舍得,真的是觉得心里有点不踏实,因为我是女子,我很真心愿意为我丈夫分担,因为利息太昂贵了,我也有能力帮他所以我就选择帮他一次还清。但在这件事情上我似乎处于弱势,我将所有积蓄毫无保留拿出,我是担心如果有朝一日真的婚姻出现问题,我的权益还能保证吗?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首先,婚前你丈夫的首付是其个人财产 其次,你完全可以一次付清余款,但必须证明余款为你婚前个人财产,且到银行付款时签署的名字一定应该是你的名字,而非你丈夫的,以备证据。 这样,如果日后出现问题,房子的产权应该是按照你们各自的份额来划分。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你做得很对,虽然他是你的老公,但你也不能付出自己的所有,应该有所保留,不然的,后果很难设想的,只要你有对老公的这份心意,我想他会理解你的良苦用心的,
最好公证一下你的付款凭证,保留证据,万一今后分手,可以保证利益。如果老公明白道理,应该主动要求财产公证。你可以旁敲侧击一下,说某某的例子(瞎编的,就举你自己的例子),人家的老公主动去公证了云云,看看他的反应。正常人应该马上明白的。
这个问题比较负责,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可以去公正一下,使房子成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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