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房合同被土地管理局收走,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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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贷款买一套商品房,刚刚办完房产证,但有一件事很奇怪,办房产证得工作人员将大家得够房合同收走,怎么回事?售楼小姐说,有房产证还要什么够房合同,要得话去售楼处再领一份,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产证需提供以下资料1.购房发票原件2.购房合同原件3.房屋初始登记证4.测绘图纸5.身份证复印件6.该小区总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因此,开发商为了办理房产证收取购房合同是合法的.但是依据惯例,购房合同应一式四份,一份留给开发商,一份交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一份交土地局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一份自己留着.所以,你可以向开发商索取留给自己的购房合同.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买房人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强行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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