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免予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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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7-1-15 15: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灾害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自然原因所致的后果,人为上是无法避免的,当事人其中并无过错,如果连这些也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那肯定是对当事人不公平的,所以法律出于正义合理原则规定当事人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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