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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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9-9-27 0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则为: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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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9-27 0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有: (1)、自愿原则:当事人按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业关系,不得强买强卖; (2)、平等原则:参加交易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公平原则:参加市场竞争主体按规则行事,不得非法获取竞争优势; (4)、诚实信用原则:善意、诚实、恪守信用、不得欺诈; (5)、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 (6)、不滥用竞争权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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