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之后的住房公积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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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9-15 04: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当然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齐公积金一直到你辞职离公司的那个月!(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五)出国、出境定居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在这七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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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9-15 04: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你发放工资的月份就是你的公积金缴纳月份,公积金是依工资计提并缴纳的。凭原单位证明在失业两年后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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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9-15 04: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是够呛给你补,但是你可以要求可以提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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