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抵扣发票超过90天认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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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9-15 0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贵公司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处理方法是价税合计计入采购成本。 您表述的属于存根联滞留票范畴,您已经将价税合计计入了采购成本,是合法的。但对于滞留票税管员将询问、核查。如果您不按照价税合计计入采购成本、或不记账,就有隐瞒销售收入的嫌疑,对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抵扣进项税,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大量滞留将会依法给与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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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9-15 0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滞留票税务局一定会检查的。一定要做好准备,说明滞留的原因,比如:发票在采购员那里,没有交上来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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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9-15 0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已经自任倒霉了,国税还希望多一些不抵扣呢。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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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9-15 0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 都计入材料成本就可以了 你不抵扣 没人管你 多抵扣了 马上有人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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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9-15 0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查账,但管理员会询问,说明不做抵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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