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岳飞也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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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14 08: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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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说岳全传》,岳飞这人特孝顺,他妈——也就是“岳母”——说什么他听什么,似乎挺尊敬长辈的,其实岳飞也有心肠刚硬、六亲不认的一面。
比如说,他的长子岳云,十二岁就被他送进军营,跟着餐风露宿以及训练杀人。有一回,大军演习冲坡,岳云马失前蹄,摔倒在地,岳飞非但不安慰,还要把岳云推出去斩首,尽管有众将士求情,最后还是打了岳云一百军棍。我猜当时岳云必定很委屈,心里嘀咕:“我是你儿子啊,竟然忍心这么对我!”岳飞的内心独白则会是:“你是我爹也不行!军规面前人人平等!”
再比如说,岳飞二十九岁那年,前往江南西路讨伐李成,把眷属安置在徽州,打完仗回来,徽州的百姓找他投诉说:“您舅舅忒不是东西,仗着您的势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岳飞很生气,把他舅舅狠狠批评了一顿,他舅舅怀恨在心,居然向岳飞放冷箭,于是岳飞让部将王贵和张宪捉住舅舅的手,自己拔出佩刀,捅进舅舅的心窝。
关于岳飞杀舅这件事,南宋徐梦莘所编《三朝北盟会编》一书写得明白,该书博采众史,校正细致,绝非瞎编。这本书里还写道,岳飞杀死舅舅之后,仍然不解气,于是“碎割之归”(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144)。就是说,又肢解了他舅舅的尸体,把他剁成肉酱。
如果上述记载完全属实的话,那么岳飞这人也太狠了点儿——你舅舅要杀你,你反过来杀他,勉强还算得上是正当防卫,可是杀完也就得了,干嘛要把人家剁碎呢?甭说他是您舅舅,即便是一外姓旁人,也不能做这么绝不是?
别急,岳飞做得最绝的还在后头呢。
我觉得,岳飞做得最绝的,或者说最没有人味的,就是吃人。
那是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金军进犯泰州,岳飞奉命在泰兴县柴墟镇南霸塘阻挡敌军,掩护百姓转移,当时他率领二百名战士坚守阵地,从十一月初三结营,到十一月初七撤军,前后奋战了五天五夜。这五天五夜里面,战士们要想填饱肚子,每人每天至少需要四升大米,换言之,岳飞他们必须存够四十石的粮食,才能保证有劲杀敌。倒霉的是,岳飞奉命进军泰兴时,只带了十石粮食,到第二天头上,他们的行军灶就揭不开锅了。按理说,这时候长江南岸的军需官应该赶着过江,把粮草什么的源源不断地送上前线,但是那时候情况特殊,四面八方全是金兵,军需供应已被打断。怎么办呢?岳飞一想,不能白白饿死,没有粮食,干嘛不从金兵身上打主意?于是乎,他命令战士们,再杀敌的时候,不仅要把敌人的脑袋带回来(带脑袋用于记功,谁砍掉的脑袋越多,谁的功劳越大),还要尽可能带回来敌人的胳膊和大腿。要胳膊大腿作什么呢?吃!晚上宿营,燃起熊熊篝火,岳飞带头烤肉吃(参见《金佗稡编》卷25)。
众所周知,岳飞曾经填词,调寄《满江红》,有一句叫“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看来这句不是写意,而是写实。
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只要吃人就是不对,不管吃人者是不是英雄,也不管他吃的是活人还是死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但在过去,“人道主义”这个词儿并不流行,当时比较流行的是忠君爱国,周边的“野蛮人”都很贱,不管他们是不是找茬,我们堂堂中华都有权吃掉他们。相信在岳飞心里,拿金兵的尸体当干粮或许有点儿倒胃,但这件事本身并无道义上的过错。
在岳飞之前,宋朝还有个武将叫王彦升,此人驻防宁夏,逮到不听话的党项人,一般都是活吃——把人捆住,拴在桌子腿儿上,喝一口酒,咬掉一只耳朵(参见《宋史》卷250)。北宋的文人墨客提到这一点,非但不觉得王彦升残忍,还有点儿以他为豪的意思(参见《渑水燕谈录》卷9)。我估摸着,南宋的文人墨客提到岳飞吃金兵的时候,也会觉得他挺伟大。没别的,这全是教育的作用,只要你打小就接受吃人的教育,你就会觉得吃掉个把人并不是一件多么恶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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