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四年,前两年单位不给签合同,后两年签合同,合同到期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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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 21: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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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 21: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2008年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不签订合同是要补偿一倍工资的,但是您说您再单位工作了四年,未签合同工作的时候肯定是在2008年前,因此,不牵扯到赔偿问题。
合同到期的时候,如果您与单位不续签合同了,或者单位不与您续签合同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08年起到与您解除合同期间给您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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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 21: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 只可以要求从08年1月1日起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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