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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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5-12-11 14: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003年11月,安南任命联合国改革高级别名人小组,于2004年12月提出两个方案:A、增加6个没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3个非常任理事国B、增加8个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的半常任理事国和一个非常任理事国。2、日、德、巴、印四国联盟于2005年7月6日提案:增加6个常任理事国和四个非常任理事国,新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扩大正式完成后的15年不行驶否决权。3、“团结谋共识”阵营提出草案:增加10个非常任理事国,并建议允许扩大后的安理会所有20个非常任理事国,均可连选连任。4、非盟方案:增加6个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和5个非常任理事国,成员总数增加到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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