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俄底浦斯王》的悲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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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7-12-10 22: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索福克勒斯(Sophocles,496—406BC.)生于雅典附近的克罗诺斯的一个富有家庭,少年时代他曾以美貌和音乐天赋引导过庆贺萨拉弥斯海战的胜利的歌队。为了抗击波斯人,小亚细亚沿岸和爱琴海中绝大部分海岛于公元前478—前477年组成“德利亚联盟”,公推雅典为盟主。公元前443年他出任联盟的财政总管,后又两次担任重要的将军职务。公元前431年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翌年雅典流行瘟疫,当公元前420年崇祭医圣阿斯克勒庇俄斯的礼仪传入雅典时,他担任祭司之职。除悲剧外他还写过散文体的《论歌队》。他笔耕不止,晚年仍有佳作问世。
索福克勒斯是个虔诚的诗人,他和欧里庇得斯各写一出《厄勒克特拉》,后者抨击阿波罗神谕的道德内涵,而他却把重点放在人物性格塑造上,这便加深了克吕泰墨斯特拉的罪过,拔高了厄勒克特拉的形象。随着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展开,雅典人对神谕产生了渐多的怀疑;史学家修昔底德否认神谕的效应;欧里庇得斯公开宣称神谕是一场骗局,而索福克勒斯仍信从神谕的正确,写作了被亚里斯多德尊为悲剧典范的《俄底浦斯王》。
《俄底浦斯王》取材于神话传说:太阳神曾谕示忒拜王拉伊俄斯必死于儿子之手,儿子一出生,国王便命令牧羊人将其抛弃荒山,但牧羊人将婴儿送给了科林索斯国王的仆人,该仆人抱回的孩子由其国王养大成人,取名俄底浦斯。太阳神示俄底浦斯将来要杀父娶母,他在逃亡途中偶杀生父拉伊俄斯。在忒拜城郊他猜中司芬克斯之谜后被拥立为王,便娶王后(他不知道她正是自己的生母)为妻并生儿育女。当瘟疫流行后求太阳神神示,得到的回答是:必严惩杀前国王的凶手才可消除瘟疫。俄底浦斯王于是认真查处,最后发现追查的对象正是他自己,便以戳瞎双目和自行流放作了自我惩罚。这部悲剧,从忒拜父老请求俄底浦斯王设法消除瘟疫开始,描写了人的意志和命运的矛盾冲突,表现了善良刚毅的英雄俄底浦斯在和邪恶命运的搏斗中遭到不可避免的毁灭,歌颂了具有独立意志的人的勇敢坚强的斗争精神,反映了当时奴隶主民主派的思想特征。在这部悲剧中,“命运”被描写成一种巨大力量,它像一个魔影,总在主人公行动之前设下陷阱,使其步入罪恶的深渊。在诗人索福克勒斯的眼里,命运的性质是邪恶的、不可顺从的。命运的力量是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命运的根源是神秘的、不可解释的。因该剧主要表现了人的意志和命运的矛盾冲突,所以被称为“命运悲剧”。中心人物俄底浦斯王是个英雄而不是弱者,他在邪恶的命运面前总是努力抗争,而不是消极顺从,并且敢于面对现实,勇于自我惩处。他的悲剧不是有意杀父娶母的结果,而是毫无犯罪动机,在竭力摆脱厄运之中不知不觉地犯了罪,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是无罪的。诗人通过主人公极力逃避犯罪,认真追查凶手和严厉地自我惩处,充分表现了他诚实、正直、善良、坚强的优秀品质和敢于直面严酷,勇于承担责任的刚毅精神。该剧的艺术成就主要表现在精妙的结构上。它优化了情节的组合,根据剧情发展的需要,设置多种互为关联的铺垫,利用巧妙的构思,按照可然和必然的原则组织情节,细致合理地使用每一个事件,匠心独运地引导观众,达到诗人的深层期望。他善于处理巧合,把每个人物的出现,每一段台词的朗诵纳入剧情的轨道。构思的稳健与戏剧冲突并不矛盾。《俄底浦斯王》的深层结构,逻辑严谨,顺理成章,各个部分衔接巧妙,互为呼应,形成整体网状态势,但在表层却是风云变幻,波澜起伏。人物之间你来我往,激烈碰撞;俄底浦斯心绪多变,急如星火。诗人用以稳托“乱”、以静制动的构思,恰到好处地规划了主人公的行动:为找到杀人凶手,他必须有条不紊地办事;为使大家都说真话,他必须保持威严,事件的表层运动把剧情推向高潮,引出情节的“突转”和人物的“发现”。于是发生了反差极大的巨变:俄底浦斯,这位曾因猜破司芬克斯之谜而拯救过忒拜人的英雄,从“我必须统治”的王者沦为“我必须服从”的下人,从巨富沦为乞丐,从“人中的豪杰”沦为“人中的糟粕”,从声名遐迩的峰巅坠入污害之源的低谷。然而作品的深层基础以它的稳健仍然承托着主人公的生存,承托着他作为人的尊严。双目失明的俄底浦斯鼓励歌队将他流放,把他杀了。他作好出走前的安排,准备承受由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恶果。索福克勒斯的成功还在于善于刻划人物性格。他用剧情的发展推动性格的塑造,让角色的个性历史服务于创作意图的实现。所以,同一个人在不同作品里便有了不同的表现,即不同的作品的不同立意决定了同一人物的不同性格特征。如同一个克瑞翁,在《安提戈涅》里,他是一个秉公办事的好人,担心在骄横中铸下大错;在《俄底浦斯在克罗诺斯》里,他行为粗鲁,是个残忍的暴君;而在《俄底浦斯王》中,则是一位办事谨慎、受到错怪的忠臣。诗人把性格的形成看作是一种目的明确的行动的必然产物。他用整部剧作的篇幅表现俄底浦斯决心“找见真情”的过程。接受这一动机的驱使他一查到底,百折不回,表现了一位悲剧英雄必备的主动精神和豪迈气概。诗人突出了他作为一个行动者所具有的魄力,用反复出现的“行动”烘托戏剧氛围的形成,为了保护城市“我将采用一切举措”。他行动果敢,办事迅速,“赶快”、“要快”是他的常用词语。当天要办的事他不会拖到明天:当他想要牧羊人的证明时,便下令让此人马上过来。然而,坚强意志和不拖泥带水的作风在提高了办事效率的同时,也暴露了他性格的弱点,这就是他虽不轻易动怒但一旦爆发就会干扰理智的判断。如当预言者忒瑞西阿斯最终说出国王就是不洁的罪人时,他怒不可遏,不信真情;多年以前,也正是他的暴怒,在三叉路口杀死拉伊俄斯,应验了阿波罗的“杀父”谕言。诗人笔下的主人公无疑具有某种性格上的弱点,但这种弱点即是主人公整体性格的组成部分,又是他的优点的必然或自然的延伸。索福克勒斯重视人物性格的刻划是因为他对人的创造力和求索精神充满信心。和埃斯库罗斯一样,他不认为悲剧作家有理由割裂神的智慧与人的意志。然而与前辈诗人相比,他在人、神的天平上加大了人的比重。俄底浦斯、安提戈涅和克瑞翁等人物,都不是被动体现神意的傀儡,而是敢做敢为,敢于凭自己的信念生存和接受生存考验的英雄。诗人无疑明显地受到包括普罗泰戈拉在内的智者的影响,后者强调的人文精神拓宽了他对神、人关系的思考。在他的作品里,神谕经常是外在的、隐约显现的,而占据中心位置和发挥主干作用的则是人们的行动,是人的抗争。当然,诗人不会贬低神的“伟大”,其用意是想在维护神的尊严的同时着重表现人的作用,表现人勇于把握自己命运的决心,表现他们像神一样,有生活经历和聪慧的心智。俄底浦斯一生下来就被父亲弃于荒野,在邻国长大,后来为了争路而无意杀死了生父,但此时他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生父。后来又到了底比斯边界,解答了人面狮身妖怪的难题而杀了妖怪,成了底比斯国王,并依然当时的规矩婚娶了已国国王的寡妻为妻。几年后底比斯发生瘟疫,经问神意,才知道自己竟然杀死了生父,而且娶了生母。俄底浦斯王用衣服上的金针刺瞎了双眼,眼睛里流出的血如同所有的灾难一起降临,落在他身上,他叫人把宫门打开,让全体忒拜人来看自己这个杀死父亲的凶手,然后要求把自己放逐。这就是伟大的悲剧《俄底浦斯王》。一般人认为,《俄底浦斯王》的悲剧在于其无法抗拒神所安排的命运,但亚里士多德和弗洛伊德认为,其悲剧主要在于人性深处灵与肉之间的冲突,在于伦理上的悲剧。表面上看,这是伦理观的胜利,但实际上,它仍然反映了一种矛盾,即人的欲望与伦理上的矛盾。它同样说明,人的身上有两种东西在选择,一种是纯生物的选择,一般人把它称为身体的欲望,这似乎是无明确指向的;另一种是精神性的,即人的审美、伦理等方面的选择,这是有指向的。这两种东西是很难明确地分开的,有时是一方面欲望上了上风,有时是审美、伦理的观念上了上风,有时是两者协调一致的。应该说,《俄底浦斯王》是一次具有明确目的的写作,它是对过去伦理观的一种反动。但是,我认为,兄妹婚、母子婚、父女婚也并不是没有伦理观。从人的情感上来看,兄妹之间,母子之间,父女之间,都有一种血缘关系,而这种关系是最原始的没有染上社会化色彩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纯洁也最高尚的关系。他们的相爱本身就是一种伦理,除去科学上的原因外,他们之间的成婚应该说在当时是最高尚的婚姻。婚姻的基础是爱情,从今人的观点来看,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亲情,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他们之间的亲情本身就是爱情。试想想,俄底浦斯王和他的母亲如果不知道他们是母子,他们又会怎么想呢?他们一定会相爱下去。这就是弗洛伊德著名的“俄底浦斯情节”。弗洛伊德肯定了一个古老的情爱法则:母子之间的爱欲是人类固有的情节。依此类推,父女之间也有这样的情节。从这个意义上说,“俄底浦斯情节”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需要人类永远思考的命题。现代科学观虽然以实证的方式否定了它,但它仍然是一个沉重的命题。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还是得回溯人类的原初。亚当和夏娃是骨肉相奸,但他们并没有为这种关系而羞愧;伏羲与女娲是姐妹婚,但在我们祖先的典籍里没有读到过他们忏悔的语言;在古希腊的神话里,我们也没有看到宙斯和诸神因为乱伦而感到可耻的心理。他们都是因为首先有了爱,然后才有性,爱与欲、爱与性一直是相连的。这是从人类一开始就有的情节,准确一些说,是人类已有文化史的开头。即使是那些古希腊神话和悲剧中的性内容和性语言,都表现出格调高雅,显示着崇高,没有低下、龌龊之感。从这些方面来看,说古代兄妹婚、母子婚、父女婚等群居杂交时期没有伦理观是不合适的,只不过那时的伦理观与我们今天的伦理观不同罢了,《俄底浦斯王》也只是为人类现代伦理观做了个开场白。从这一个线索开始,我必须扯到另一个与此相应的线索——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它似乎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这种情节。父亲与儿子爱上同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也爱着这两个男人。类似的作品在古今文学中还有。在男女主人公们不知道相互间的关系时,他们能够安全地幸福地爱着,但当他们有一天知道相互间的关系时,他们内心的冲突就出现了。他们实际上用最简单的形式反映了“原始群婚制”的一些特点。他们之间并不是没有伦理,爱就是最原始最直接的伦理。但这种伦理与现代人的伦理是不同的,因此这种“原始群婚制”在现代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它只能以悲剧而告终。即使在现代文学史和当代文学史上,这类作品也比比皆是。 “俄底浦斯情节”和“儿子与情人情节”(简称那些带有“群婚杂交”色彩的现代现象)就是“原始群婚制”的“余孽”,是确凿无疑的证明。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常常遇到这样的情节,而且是人类始终难以回避的两种情节,只不过人们对它们的态度有别而已。当俄底浦斯王发现自己娶了生母后,自已刺瞎了双眼,并要求放逐自己。时间是在公元前8世纪。试想想,如果俄底浦斯生活在今天,他会怎么样呢?他只有自杀一条道路。他即使不自杀,也将入狱。父亲奸淫女儿者,在当今的报端屡见不鲜,结果怎么样呢?父亲被判刑。女儿呢?她是受害者。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真的愿意这样或那样吗?那些没有被发现的父女通奸者呢?他们的存在状况又如何呢?这两者都是血亲间的性关系。在渣滓洞里,江姐的一句“你有母亲和姐妹吗”的一句质问,就连刽子手都吓住了。可见,在现代人这里,伦理观念是不可侵犯的。对于“儿子与情人情节”来说,人们似乎非常地通达,没有前者那样苛刻了,但悲剧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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