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帮我看看这种情况谁之过?我有要负的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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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27 23: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首先明确,你没有责任。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单位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以支付加班费用的方式要求你加班,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规定,你有权在已经处于连续工作状态后,拒绝在休息时间加班。
2、对于你现在的处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司法解释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你可在与用人单位不能协商或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向具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在收到仲裁裁决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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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7 23: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起诉医院,因为劳动法规定不得强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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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7 23: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规定,医院强迫你加班的做法是违法的。另外又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规定,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你完全有权利拒绝医院要你出车的要求。医院上述两项行为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所以,任何责任都应当在于医院一方,你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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