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木雕辩论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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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8 20: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1:我认为羚羊木雕不应该要回,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父母说过木雕已经送给我了,我就有权作主。二是万芳是我的好朋友,真诚帮助过我。三是既然送出去了,再要回来,伤了我的心,也伤了朋友的心。四是作者的思想倾向是批评父母的重财轻义,伤害了孩子之间的感情。五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师:她说了七点,比较全面,而且条理性很强。谁能像她一样继续说?不必举手,直接站起来说。 生3:我认为不应要回,因为万芳为“我”作出很大的牺牲,是“我”的好朋友,送木雕,更送的是友情,友情是无价的,父母是重财轻义,可以说是对孩子的“精神虐杀” 生5:可是父母毕竟送给我啦,我就有权处置。 生7:爸爸说过是给我的,我就有权支配,有权送人,不能说我自作主张,既说给,又说没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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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8 20: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方观点:支持“我”的观点1父母一开始没有让我知道羚羊的重要性,万芳导致我将羚羊木雕。2父母已把羚羊木雕给了我,那羚羊木雕的拥有权是我而不是父母。3父母没有重视我的选择,不尊重我,由此可见父母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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