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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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9 15: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深圳宝安区的一名合同制消防员,签订合同的是保安公司,用工单位是武警现役,合同其中一条工作时间和休假:“乙方的工作时间是不固定的,在没有工作任务情况下可按规定训练,学习或休息,在有工作任务时得随时履行工作职责。除法定节日履行工作职责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外,其余时间履行工作职责按正常上班对待,按劳动法规定甲方无须支付加班费”。
我们的上班时间是全天24小时待命,训练吃饭睡觉执勤都是在单位,一星期轮休两天,法定节日有时没假放,没有加班工资,基本工资1200,实际拿到2024。准军事化的管理。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上班时间可以起诉要加班工资或其他的,如果起诉应该手里有什么证据,胜算有多大?请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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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9 15: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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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9 15: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律师胡志海:合同有效,你这个属于综合工作时间,但是你法定节假日可以要求3倍工资的加班费,你要起诉需要举证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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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9 15: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有效你的情况属于劳动派遣至于你的加班工资,由于你的工作性质,一般是拿不到加班工资的,除非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理由是,如果半夜十二点发生火灾,无论你愿不愿意加班,你都得去救。当然,如果你认为你和武警的这一份用工合同侵犯了你的权益,是可以起诉的。但说实话,胜算不大。理由在于,即使给你补一点加班费,然后呢?你是保安公司派遣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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