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机动车的交通肇事赔偿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4 17: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在2008年5月发生的一次交通事故,我是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和对方是一辆自行车相撞,导致对方造成股尾骨折,对方年龄是63岁,按照事故确认属于同等责任,对方在医院看病的费用是17000元,我本人就拿出去1 万,接下来对方要求我再给2.5万元,我说再给对方1.5万对方不肯就把我给告了,对方去做了伤残鉴定说是8级,现在是杂七杂八连医药费加在一起是12-13万元就是对半责任我也要再付出5万,关于赔偿一事已经折腾2年了,难道这次事故真要我赔那么多吗我没经济而且是单身女人还带着小孩正在上大学,请帮我!不然我选择跳楼是他们逼的。一个可怜的女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24 17: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赔偿数额的问题,法院会作出判决的。
不过,如果你作为单女人,又带着小孩正在上大学,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话,法院也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所以,没有必要把事情想像地那么严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