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派军人在火车站斗殴,火车站执勤保安敢去制止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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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6-19 1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法律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军人是国家主权与人民利益的忠实保卫者,负有神圣的使命,享有无上的荣誉。但是这些就不代表军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存在就是打击违法犯罪,同时宪法的精神也赋予公民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刑法也肯定公民见义勇为的合法和义务,何况保安虽然不是警察但却赋有服务公共安全的权利义务,所以你说的情况下,火车站的保安是有权利更有义务去制止的。
另外,我讲个派外话题,军人是特殊的群体,有自己特殊的管理需要,所以地方政府机关是无权力处理涉军案件的。因此,象这类案件,地方公安机关可以将涉案军人先于扣留,可以核实其军人身份,一但核实军人身份无误,则无权进一步处理,必须移交军队纠察部门或军队司法部门处理。
还有我国有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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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9 1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什么问题啊,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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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9 1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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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9 1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哪有这个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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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9 1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军事和民事法制不是一个体系,民法管不了军人。军人斗殴民事警察有权制止但无权处理,要由军事警察——Military Police也就是宪兵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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