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法律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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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8-30 23: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 ,请问假若被害人行为也有过错,该法条虽未规定但是侵权人是否可以减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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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8-30 23: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活着是物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二、无过错责任并不是绝对责任,在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在案件中,行为人可以向法官主张法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是由。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只是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并非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在有的情况下可以减轻甚至是免除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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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8-30 23: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很对.假若被害人也存在过错,则须对该事件责任认定进行划分,以确定侵权方承担的比例.侵权责任认定跟普通责任承担认定没有不同,只是承担人并非实施人(因工人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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