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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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7-31 12: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母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因为拆迁,房子被拆了,但是补了一笔钱,这笔钱有我的一份没,户口本的户主是我,但是家里的房产证被土地局弄丢了,大哥说房子是他的,不给钱,自己将钱独吞了,我去告他,但是首先要证明房子是父母的,现在我们两方都没有证明房子是谁的证明材料,但是钱以被他拿走,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房子没有办成房产证,一直交的土地使用费的钱,然后土地局把土地权属证给丢了,我这也没有,我哥说他扔了。难就难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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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31 12: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房管局查询 如是您父母的房子你有一半的继承权协商不成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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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31 12: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父母没有留遗嘱,那么就应当由其子女对房产平分,相关费用当然也是平分,对于房产归属证明,到房管局可以查到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是指以前你父母在的时候一定有房产证吧,而且上面应该登记有你父母的名字,那个在房管局可以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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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31 12: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里的房产证丢了可以在当地房地局补办的,房产的所有人是谁房地局是有登记的,不是丢了就说不清楚是谁的了。你可凭户口本去房地局调档查询,或者申请补办。如果你去告他,可提起财产返还之诉,并附房产权属证明,或者要求法院去房地局调查。同时出具父母死亡证明,可用医学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或者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这样你们才都享有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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