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中在窗体模块声明的全局变量与在标准模中声明的全局变量作用域相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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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7-9-18 15: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用域相同,但是就是引用的时候有点不一样。比如在form1的通用段中用public声明的全局变量,public a%,如果要在form1中的其他过程或函数中引用的时候,直接引用a,可是如果在其他窗体或标准模块的代码中引用a的时候要加上form1的限制,就要写成form1.a的形式。如果实在标准模块中用public声明的全局变量,只要在本工程内部不管什么代码中是那就直接引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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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8 15: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帮敲书中的一段吧!================================变量定义的位置,影响变量的作用范围和生命周期.根据作用域不同变量可分为以下几类.1、过程内局部变量:在过程内定义,在过程中有效,可用Dim或Static语句定义2、模块级变量:模块可以是窗体或标准模块,在模块的“通用_声明“中定义,在模块的所有过程中有效,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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