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我们应该知道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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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1-11 14: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说城区改造,说我们浪费土地,(我们这区域是别墅型小院)
我们这里每户都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政府以每平方米410元做补偿!
请教下,政府拆迁合理吗?我们这些住户都受国家什么法律保护?
政府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是根据什么赔410,(我们这里单位集资房1800/平方米)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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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11 14: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1.政府实施城区改造,其目的是为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节约和集约土地。从这一方面上说是合法的。2.对房产的保护适用于《物权法》《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3.政府补偿的法律依据应该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补偿的价格按《城市房屋拆迁估计指导意见》(建住房〔2003〕234号)文件执行。至于每平方米41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合不合理,就看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是如何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了。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两种途径:一是货币安置补偿;二是房屋产权置换。如果是货币安置补偿,410元/平方米确实是低了;若是产权置换,另再加410/平方米的补偿,应该是可以的。5.你要认真看一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相关内容,到底是哪种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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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11 14: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法律根据,一般以市场评估确定,不合理可提出行政复议解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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