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快不行了,但没写遗嘱,我爸爸的前妻有一儿一女,我妈妈是我爸的现在的妻子,家里有一套房子,还有我爸死后国家给的20个月的工资以及一些补助,现在,我哥说想在我爸死后卖掉房子,和领取那20个月的工资,但我妈妈还在世,我想问,我哥有这个权利吗?
我哥在十几岁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送给我姑家,户口什么的都迁走了,我姐在我爸跟他前妻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判给了他的前妻,现在我家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妈和我,我爸因为是国家人员,所以是单独一个人一个户口本,但我爸和我妈有结婚证,我有独生子女证,请问,我哥还有继承权吗?如果想把所有的继承权都留给我妈可以吗?
再问,若我妈想领那20个月的工资,需要什么条件?
但村里亲戚什么的都知道他是我爸的亲儿子,而且我哥说,我爸的后事他全权处理!请问,这样的话,是否我哥还是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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