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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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 | 回复23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各位律师针对“我该如何维权”给出的建议,基本上都认为该领导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有不少意见是因该基于被侵权的后果,向该领导个人主张侵犯名誉权,我也很认同,但问题是:他能不能以自己是在行使职权作为开脱,如果这样,我该如何反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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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将个人与单位作为共同的被告起诉,并对单位领导说明你的苦衷,争取单位的谅解,在单位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更便于法院查明事实的真相,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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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到具体的操作问题,建议能直接与当地律面谈,如何反驳,网张上很难给出确切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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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一是他要举证;二是如果有证据他是行使职务过程中侵权,你可追加单位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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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可以诉讼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其中过错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过错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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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以行使职权为借口,非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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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使职权也有个组织纪律的问题。如果他个人违反组织纪律,滥用职权,个人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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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借口不成立.,你最好还是找律师帮助。网上有些问题无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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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借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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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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