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欠我三个月房租,已锁门走了,现在我准备继续出租,门打不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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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0: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把兴隆街(又名桂花街)B2-1-2一门面出租给赵凯使用。由于他经营不善,欠下该街几家商铺材料款10余万(已报案),于2010年10月初离店而去,现在门面内已是人去楼空。还欠下我三个月的房租(3900元)未交,水电部门追交的水电费120元都是由我代交,我们多次电话联系都是关机或无法接通,现无法联系。为了使我的财产不再受到损失,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准备将门面打开,继续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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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让公正人员到场,验明所有物品,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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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若干证人在场,验明所有物品,即可重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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