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问题的补充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1: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外资独资企业,实收资本为零,到规定时间也未出资,在此过程中,以项目招商吸引投资者投资或以项目为由借款,但资金到位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一部份资金用于个人使用,也不归还,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项目存在)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借款系以公司名义,用于公司项目支出,该法人涉嫌挪用资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