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转正期的工资差额及试用期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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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2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已离开原公司4个月了,在原公司上班期间,他们在试用期内,未给我买社保,而且没有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给我转正。(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他们给的理由是,公司规定的只有每月的1号才能转。所以就延迟到2012年12月1号才给我转正。而且,他们和我签的劳动合活的工资是假的。现在我已离职4个月了,想请问现在还能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原公司补偿我转正期的工资差额及试用期的社保吗?另外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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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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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解决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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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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