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孟婆和阿斯顿飞狗是何等货色?(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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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狗的报应来了??????????
  
  
  
  不厚道的围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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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飞狗,楼主你TM的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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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我是小盂婆 回复日期:2010-08-3021:08:09 
  90#
  
  诽谤案属于自诉案并不属于公诉案,正是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如果飞狗涉嫌诽谤,应由当事人提起诉讼,并自行举证,并不是由你楼主乱说了算。但你楼主现在涉嫌诽谤证据确凿,吕志强保留诉讼的权利
  
  这足证淡水吕志强神经正常,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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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英雄本x色x 回复日期:2010-08-3021:10:54 
  94#
  
  飞狗的报应来了??????????
  
  
  
  不厚道的围观!哈哈.........
  
  ------------------
  
  这位淫兄,貌似被关了很久的小黑屋,出来了啊?发几个帖子祝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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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杂谈』[版务处理]请封杀“我是小孟婆”,其帖子未注明转载【已处理】
  点击:170回复:8作者:中山首里发表日期:2010-2-2222:37:00
  
  我是小孟婆这个ID在天涯杂谈发帖无数,但是只要稍一查证,其的帖子全都是转载。就像今次《去了日本才知道,中国实在差太远》这个帖子一样。原帖的话在2007年已经发表在豆瓣网,到了今日,倒成了其的原创。
  
  我是小孟婆的帖子的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12098.shtml
  
  原帖地址:日本真的这样好吗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930179/
  
  
  建议斑竹严肃处理此ID,用别人的东西混淆视听,屡教不改。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160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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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79595.shtml
  
  『天涯杂谈』[版务处理]继续投诉“我是小孟婆”抄袭[已处理]
  点击:504回复:10作者:还是一个过客发表日期:2010-1-513:18:00
  被投诉人ID:我是小孟婆
  投诉事由:转发他人文章,不标记“转载”,按《天涯杂谈发帖标准和管理办法》,应认定为抄袭。
  
  投诉依据:
  天涯杂谈发帖标准和管理办法
  四、关于转载和抄袭
  为了把天涯杂谈建设成人文的公众论坛,我们鼓励原创,不欢迎转载内容。对于部分堪称精品的转载文章,天涯杂谈专门开设转载专区,凡是转载内容请选择该版面,并请注明出处。每个用户一天内在天涯杂谈中转载的文章不能超过一篇。超过一篇者封闭该ID在天涯杂谈一个月的发言权。
  天涯杂谈严格禁止一切形式的抄袭帖子。抄袭行为,指不属于本人原创却不注明“转载”字样。如果发现抄袭他人作品的事实存在,即取消其在天涯杂谈发言权一个月,并向网友永久公示。请您爱惜自己的名誉,珍视在天涯杂谈的发言权。
  网友的自律与相互监督,有利于天涯杂谈的发展繁荣。斑竹的精力十分有限,打击抄袭一方面提倡网友的个人自律,另一方面依靠网友的监督。
  
  事件描述:
  本人发贴投诉“我是小孟婆”抄袭,经斑竹“元氏森林”查证,该贴确实不是“我是小孟婆”原创。但斑竹认为“发帖者已取得原作者的代理权限。投诉不成立。”
  我认为:“我是小孟婆”虽然取得了原作者的代理权限,但仅表明原作者允许其在天涯杂谈转发这个帖子,不等于他在转发的时候,可以不标记“转载”字样。
  “抄袭行为,指不属于本人原创却不注明“转载”字样。”这是杂谈版规明确定义的,“我是小孟婆”转载他人文章,不注明转载,误导了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板油,认为文章是他自己写的。
  请斑竹严格执行版规。因为我的第一个投诉贴已经封口,故新开一贴。
  
  
  相关文章标题:
  我的原投诉贴:投诉我是小孟婆抄袭[已处理]作者:还是一个过客提交日期:2010-1-413:19:00
  被投诉贴:李庄的被审判,其意义超过十个文强被抓 作者:我是小孟婆提交日期:2010-1-322:32:00
  被抄袭贴:李庄的被审判,其意义超过十个文强被抓
  
  相关文章链接:
  原投诉贴地址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78680.shtml
  被投诉贴地址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78324.shtml
  被抄袭文章地址
  http://lvzhiqiang1965.home.news.cn/blog/a/0101000001C009CAA6F6D7F3.html
  
  投诉证据:
  作者:元氏森林 回复日期:2010-01-05 11:13:28 
  http://lvzhiqiang1965.home.news.cn/blog/a/0101000001C009CAA6F6D7F3.html,发帖者已取得原作者的代理权限。也和被投诉ID沟通过。楼主举报的非原帖。帖投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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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79106.shtml
  『天涯杂谈』“我是小孟婆”你大量复制天涯网友文章,意欲何为?
  点击:3588回复:11312作者:悦精黛发表日期:2010-1-420:06:00
  
  本来,不想写关于其的帖子但是,今日竟然发现,小孟婆同志突然改换嘴脸开始说起“法治为何如此不堪”的高论。细看下觉得蛮有道理,再看,惊觉小孟婆的帖子《李庄的被审判,其意义超过十个文强被抓》与1月2日ID为“赛马场晒些什么”的帖子《李庄被审判的伟大现实意义》一模一样,一字不差。偶这就奇怪了,难道是一个帖子两个ID发,还是小孟婆复制人家的东西为了掩饰自己做贼心虚呢?
  
  从发帖历程来看从12月12日开始发帖,除却《博书记你一定坚持住人民支持你黑律师不得人心》(此文在天涯发表于1月1日9点58分,网易有相同内容相同标题文章发表于10点)《李庄的傲慢,不止激怒了重庆,还激怒了所有正直的中国人》(此文在天涯发表于1月1日9点56分其他论坛都晚于此时间发表)《李庄徒刑应在六年至十四年》(此文为一杨姓人士发表在乌有之乡,小孟婆只复制了其的法律条款,再在最后加了自己的说明)符合其口吻外,其他文章一律应为转载复制。中山首里的文章《上海主持人之下知道啥叫捅了马蜂窝吧?》也被其转载发表在杂谈。天涯ID“秀才江湖”的文章《罚站冻死的孩子父母,良心可收买,正义岂容私了》也在小孟婆的帖子列表里,同样没有注明原创作者。
  
  这是干什么啊?这是传说中的“人体复制机”?我贴出其的帖子列表链接,希望天涯网友领回自己的帖子。
  
  http://my.tianya.cn/i/article.jsp?uid=3124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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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我是小盂婆 回复日期:2010-08-3020:27:23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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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水吕志强(我是小孟婆)完全知道国法和网规,他的神经正常,是蓄意犯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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