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我应该得到多少违约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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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6-12-9 2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返还4000元(包含2000元押金和双倍赔偿的2000元)你们合同中约定了赔偿方式,双倍返还,2000x2=4000也是我上面说的。有人说押金不返还,他们所说的违约金赔偿方式不适用在这里,你们合同中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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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2-9 2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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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2-9 2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权利不退房,根据>中"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房东出卖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即价格等条件相同时你有优购买的权利.当你不购买,他人购买后,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仍然有效.如果,新房住强行要你搬走,或是你在原地会对工作有影响,你可以有一下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1)如果这一年的租金>=10000元,可退还双倍押金,总额得4000元,因为你交的押金具有定金性质.(2)当这一年的租金<10000元时,要求退还总额=2000+年租金*20%.(3)如果这种方法不能弥补你的损失,你可以放弃定金赔偿,而要求违约金,来弥补你的损失,这时所得总额=2000+违约金.剩余的房租,不管用什么方式,他都必须全额退还给你.当然,如果你对房内的物品有损坏,你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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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2-9 2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法律中有“买卖不破租赁”但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中途违约的处理方式,所以双方中途都可以违约。对方侵犯了你的“优先购买权”这倒是真的。至于违约金:其实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歧义的,押金不同于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因此,定金是在书面合同中明确以“定金”字样所约定的一种债的担保形式。而其他的一些诸如订金、押金、预付款之类的,不能认定其性质为定金,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按照你们合同中的约定理解,你违约损失2000元,对方违约也当然是损失2000元,你开始交的押金在你没有损坏屋内设施的情况下本来就是你的。
所以说赔偿金你应该得到2000元,你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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