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利不退房,根据>中"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房东出卖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即价格等条件相同时你有优购买的权利.当你不购买,他人购买后,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仍然有效.如果,新房住强行要你搬走,或是你在原地会对工作有影响,你可以有一下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1)如果这一年的租金>=10000元,可退还双倍押金,总额得4000元,因为你交的押金具有定金性质.(2)当这一年的租金<10000元时,要求退还总额=2000+年租金*20%.(3)如果这种方法不能弥补你的损失,你可以放弃定金赔偿,而要求违约金,来弥补你的损失,这时所得总额=2000+违约金.剩余的房租,不管用什么方式,他都必须全额退还给你.当然,如果你对房内的物品有损坏,你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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