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吃了我”何时是完美的表达?  ——暑假提高中学生语文能力第54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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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14 08: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说,现在中学语文里还保留了句子成分划分法,会讲到“中心词分析法”,就是教学生如何把长句子的“零碎”砍掉,然后来发现主要句子成分之间的搭配是否正确。其实,这种方法是不科学的,因为很多时候是所谓的“零碎”决定句子是否合法。下面就以“这顿饭吃了我”为例来说明这个道理。

但是,很多时候,一些所谓的“零碎”则起着关键的表达作用,有它没它左右着句子合法不合法。如果你听到有人说“这顿饭吃了我”、“那封信写了我”、“这辆车修了我”,你一定会觉得这个人脑子进水了,在说胡话。然而,且慢下结论,让我们把上面这些话补出点儿“零碎儿”,你再看看下面句子如何:
这顿饭吃了我八百块钱。
那封信写了我一个晚上。
这辆车修了我两个月的工资。
这本书写了我一年多。
就这样在宾语后加上些零碎儿,就把怪异的句子变成地地道道的汉语了。为什么加上“八百块钱”、“一个晚上”、“两个月的工资”这些数量成分,就听起来顺流了?原因是这些词语与前面的动词结合起来,就有了某种行为导致某种结果的意思,那个夹在中间的成分就是“承受这个结果”的主体。如果把这个主体看作宾语的话,它就是动词和数量成分联合带的,而不是单独动词的宾语。
简单的补语也是如此。不能说“哭眼睛”,也不能说“红眼睛”,但是“哭红了眼睛”则是完美的表达。也不说“哭枕头”,更不说“湿枕头”,然而“哭湿了枕头”就很自然了。既不说“吃肚子”,也不说“圆肚子”,可是“我们家那侄儿子经常吃圆了肚子”却是正常的。因为这类的补语都是简单的单音节词,跟前边的单音节动词结合起来,就像简单的复合动词,所以它们的宾语都出现在整个动补短语后边。
不论是“这顿饭吃了我八百块钱”,还是“吃圆了肚子”,都是标标准准的汉语。然而对于这种句子的分析,传统的中心词分析法就不灵了。如果把这些“八百块钱”、“圆”这些所谓的零碎成分拿掉,剩下的部分在汉语中是不允许说的,按照传统的说法,原来整个的句子就不合语法了,可是事实并不是如此。
中心词分析法的失灵,准确地说,是使用受到限制,背后蕴含着一种深刻的哲学观念。系统论出现以后,人们认识到,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或者是语言,整体的功能总是大于部分的。这就是为什么“吃八百块钱”的功能就比“吃”强,“哭红”就比“哭”牛,两个成分联合起来就多了一个可带宾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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