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中试用期辞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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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5-5 09: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们单位工资真是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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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5 09: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你们单位的情况是违法的:1、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的。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为你缴纳保险,根本不应该以现金形式发放。2、《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何况是过了试用期以后的工资。二、如果你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的话,你可以就你们单位的情况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们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如果你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2月2日起到现在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第82条)希望你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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