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法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9-5-23 12: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合法,根据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你可以到网上去查一下相关内容。我建议你可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去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