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时收购了十几万的赃物会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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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2-12-20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丈夫是某五金店的经营者,去年8月收到一批废铁,当时并不知道是赃物,以14万多元收购,转手以17万多元卖给下家,盈利2万多元,当时没有开具发票,且货物不是按市场价估价的。后下家被警方查获,我丈夫被连带出。2万多元的盈利我已经上缴了。笔录时,我丈夫交了5000元后,取保候审。今年3月,警方以了解情况为由传讯我丈夫,却将其扣押,至今未归,已经将近4个月了,且不准家人探视。上个月再由市里发回至我县审理。请问我丈夫构成了什么罪名?严重吗?会判刑多久?如果被处以罚款,又是如何量刑呢?我请的第一个律师未帮我争取到任何利益,现在这个律师又将事情说得很严重,我怀疑他想要借机多收钱,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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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收购、销售赃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根据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例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赃物你不知道,但是他值10块钱,别人1块卖给你,你就应当发觉这是不正常的,而你还是买了,就可以认定。你丈夫的情况就是属于这种,所以建议你要积极寻找一位负责任的律师真正的给予你们帮组。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询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付律师,电话1399688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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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收购、销售赃物罪。
根据刑法第31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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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收购、销售赃物罪,在关押期间只能律师见到犯罪嫌疑人,如果你认为你聘请的律师没尽到职责可以取消其代理另聘的。刑事案件的律师应有人脉,只走形式,哪个律师都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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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收购、销售赃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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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丈夫的律师说的是实情,应该相信律师,你丈夫的行为是挺严重的。没有证据警察一般是不会拘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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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找律师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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