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到期3个月,不是十分想继续工作,单位昨天找我签合同,我没有签,能给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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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3-9 1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经济补偿是因为单位有对你的法定正当权力犯有过失或过错行为的一种在经济商法的弥补和偿还,如果是合同到期,则不存在单位违约或过失过错行为,因此不能补偿;2、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合同到期三个月单位才找你续签合同,那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双倍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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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9 1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第四十六条(五)项规定,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你拒绝与之续订,则不能享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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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9 1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主动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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