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金融机构(应该属于做车贷的公司)向工商银行贷款,买车贷款当时没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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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8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过金融机构(应该属于做车贷的公司)向工商银行贷款,买车贷款当时没给合同,业务员在纸上写的贷款金额是14万,后期我提前还款,一问工商银行我一共贷款了多少钱,银行这面客服告诉我是16万多,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没人管这种乱想收费吗,而且贷款的保证金,我解压之后告诉我保证金冻结,当时业务员告诉我只交一年就行,现在保证金不退,多还的2万多,备胎好车结清部的人告诉我说都这样,都是收费的,前期费用我就给了8000多,算上多还的差不多3万块钱,现在只有当时业务人员笔记上写的贷款金额14万和他的费用8200。该上哪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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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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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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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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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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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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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问题复杂,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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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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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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